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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喷洒无人机六项措施加强管理   分享到:
 近日,无人机行业专家沈建平在首届民用无人机系统管理研究论坛暨2015中国无人机系统峰会上指出,随着智慧农业的不断发展,农药喷洒无人机逐渐成为一种刚需,如何加强农药喷洒无人机的科学管理已成为目前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国作为世界上的农业大国,拥有18亿亩基本农田,每年需要大量的农业农药喷洒作业,其市场空间广阔,市场需求量巨大。农药喷洒无人机作为国内外先进的低空农业农药喷洒设备,在我国的应用前景被普遍看好。然而,我国农用飞机制造及配套的喷施技术等基础科学研究、核心技术研发滞后,更新能力不足,产能不足,无法形成规模效益。
 
  目前,我国农业航空的应用水平较低,一方面是中国的农用飞机数量少(仅占世界农用飞机总数的0.13%左右),农业航空年处理耕地面积小(约占总耕地面积的1.70%);另一方面是农业航空配套技术及政策体系不完善,影响了农业航空产业的快速发展。另外,农药喷洒无人机具有使用频度高,分布广,影响大,管理难的特点。沈建平表示,我国农业对农药喷洒无人机使用是刚性需求,已经无法抑制。但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农药喷洒无人机绝大多数是从航模发展过来的,与航模遥控飞机之间的界限不明显,两者的界限需要制定相关法规进行明确的界定。另外,目前无人机事先申请空域管理方法无法适用于农药喷洒无人机,亟需相关管理部门制定合理方便的农药喷洒无人机管理制度。
 
  二是国内农药喷洒无人机平台生产厂家有数百家,但其核心部件飞控系统能生产的厂家大概在5-10家之间,国内农药喷洒无人机生产存在明显的薄弱瓶颈。
 
  三是农药喷洒无人机基本使用2.4GHz无线电频率,但存在多个频率同时使用的情况,这就造成严重的频率混杂,需要进行统一规定管理。
 
  农药喷洒无人机的科学管理发展建议
 
  据了解,由于对无人机的高度、速度、飞行距离和范围无法进行有效地限制,难管理也成为相关部门难于解决的头疼问题,一面要发展,一面缺乏相关的规范体系。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公共秩序处副处长叶小龙表示,现在亟需调整军航、民航、地方政府三方面的关系,使无人机的管理接地气,配套服务逐渐完善。相关管理机构要建立一个综合的无人机管理平台,使无人机合理合法地飞起来。同时,也要尽快出台无人机管理分类及管理标准,明确相关处罚措施,为无人机发展构筑有序发展的行业环境。
 
  工信部今年4月发布消息,规定了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使用频段,划出840.5-845MHz、1430-1444MHz和2408-2440MHz频段用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析称,工信部确定无人驾驶使用频段,无疑将进一步推动无人机发展进程。
 
  那么,如何进一步加强农药喷洒无人机的科学管理?专家沈建平指出,要从管理生产厂家、操作人员、技术标准等六个方面进行。
 
  第一、从使用性质上来看,建议把农药喷洒无人机定义为农机“悬浮式植保机”,按农机进行管理。尽快成立农药喷洒无人机协会(悬浮式植保机)。
 
  第二、对农药喷洒无人机的飞行功能进行限制,对无人机的高度、速度、距离和区域进行限制。对无人机飞行状态实时监控、进入禁飞区时自动报警,使得无人机除喷洒农药以外不能其他用途。
 
  第三、申请农业航空行业的专用无线电频率,避免遥控信号相互干扰,造成安全隐患。
 
  第四、建立国家或行业的农业无人机的技术标准,从技术上把悬浮式植保机与航模的区别开来。
 
  第五、加强农药喷洒无人机(悬浮式植保机)的操控人员认证管理。强化无人机安全使用、保养和农药喷洒对环境影响等方面的培训。
 
  第六、加强对农药喷洒无人机和飞控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管理。建立无人机使用和用户管理的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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